发布时间:2021/1/13 17:40:37 发布人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
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,崇尚技能伟大,争做大国工匠,培养心系天下、具有家国情怀的新一代技术能手,激励先进,根据人社部、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,特制定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。
一、评选目的
通过奖学金的评选,发现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,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,为国家和社会经济建设培养更多的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。
二、评选对象
湘南船山技工学校全体在籍在校学生。
三、评选等级
奖学金分为三等即一等奖学金、二等奖学金、三等奖学金。
四、各等级奖金
(一)、一等奖学金500元/人;
(二)、二等奖学金300元/人;
(三)、三等奖学金200元/人。
五、各等级对应人数
(一)、按学期分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;
(二)、每个学期每个班级的奖学金获奖人数为下学期到校人数的10%,班级获奖总人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;
(三)、获奖人数等级分配比例
1、一等奖学金占2%、获奖人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;
2、二等奖学金占3%、获奖人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;
3、三等奖学金占5%,获奖人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;
4、获奖总人数应不超过10%(四舍五入取整数),按一等奖获奖人数﹤二等奖获奖人数﹤三等奖获奖人数调整。
六、评选条件
(一)、热爱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;
(二)、爱学校、爱专业、爱劳动;
(三)、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行为及记录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评定学期内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现象;
(四)、尊敬老师和长辈,团结同学;
(五)、考试无舞弊现象,无拖欠学杂费;
(六)、成绩要求:
1、一等奖学金评选候选人学科平均成绩≧75分,单科成绩≧70分;
2、二等奖学金评选候选人学科平均成绩≧70分,单科成绩≧65分;
3、三等奖学金评选候选人须学科平均成绩≧65分,单科成绩≧60分。
七、评选程序
(一)、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按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,学生填写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;
(二)、学生科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审查;
(三)、教务科负责成绩、考试纪律审查;
(四)、教务科汇总经审查合格的评选学生名单;
(五)、教务科将汇总后的名单报送分管副校长审核;
(六)、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;
(七)、公示(5个工作日);
(八)、确定正式获奖人员。
八、其它
(一)、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;
(二)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,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。
湘南船山技工学校
2020年7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