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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务公开

公 告

发布时间:2019/12/29 20:43:55    发布人:佚名    来源:本站原创

    戈衡宁同志你自1995年6月15日起至今未回校上班,擅自离岗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之规定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,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”,经学校研究,报衡阳县人社局党组同意,决定解除你与学校聘用合同。因你联系电话不通,常住地址不明,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,限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回我校办理相关手续,逾期则视为已向你公告送达。
    特此公告


湘南船山技工学校
2019年12月29日